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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https://tw.news.yahoo.com/業強科技-代子公司業強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073617105.html
第二條第23款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資本(仟元):633925
授信期間之應收關係人帳款轉列其他應收款。
(1)內容: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1.事實發生日:104/08/11
2.接受資金貸與之:
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563288
(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債務協商: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34422
10.78
同為業強之子公司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無
6.還款之:
(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26731
年利率1%
(2)價值(仟元):0
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業強科技:代子公司業強科技(東莞)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通過資金貸與金額達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且達本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百分之二以上
(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
5.計息方式:
(1)公司名稱:中山偉強科技有限公司
(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225246
(1)條件:
貸款期限一年,借款人可提前還款。
(2)日期:
實際動撥日起一年內。
鉅亨網新聞中心
303509
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93年7月9日基祕字第167號函規定,將超過正常
(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51977
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貸款
內容來自YAHOO新聞
信用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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